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现将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保康县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组意见及名单等其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政权
联系电话:13986360809
通讯地址:保康县人民医院
邮编:441600
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