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院总支决定:
丁国荣同志任质控办主任,不再担任护理部副主任、门诊注射室护士长(试用期一年);
钟秀均同志兼任ICU副主任;
杨洪杰同志任拆迁办主任;
冯民同志任皮肤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绪娥同志任心电图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安凤同志任支助中心护士长(试用期一年);
褚玉同志任ICU护士长(试用期一年);
向玲同志任门诊注射室副护士长(试用期一年);
谢东华同志任病案室负责人(试用期一年);
袁明才同志不再担任皮肤科主任;
曾兆海同志不再担任心电图室主任。
上述同志的职务任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2018年3月14日